中国酒庄网网,中国酒庄文化价值表达第一门户网站。专注服务传播中国白酒、红酒、黄酒等中国代表性酒种的中国名酒新资讯、新发展、新思维。
首届
您现在的位置:中国酒庄网 > 要闻 > 正文

酒庄网播报 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禁止销售“军”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

2022-07-14 15:45   浏览量:12060     来源:中国市场监管报

 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、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烟草专卖局、国家知识产权局六部门日前印发关于禁止销售“军”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。通告要求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,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营销宣传。

  近年来,部分经营者公开或变相冒用军队名义,使用军队特定含义字样和图案,生产销售“军中茅台”“军队专供”等假冒伪劣商品,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形象,影响国家经济环境治理。

  为了维护人民军队良好形象、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经营秩序,通告要求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,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营销宣传;严禁线上线下销售“军”字号烟酒等商品;严密组织“军”字号烟酒等商品监管。

  通告明确,“军”字号烟酒等商品,是指在商品或包装上印刷、刻制、铸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字样或者图案,易误导消费者、造成涉军负面影响的商品:军事单位名称,包括中央军委、各战区、各军兵种、武装警察部队及其他军队单位的全称或者简称;部队番号或者代号,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实有番号、代号的全称或者简称,以及虚假的部队番号、代号;涉军特定含义字样,包括“军队”“部队”“解放军”“武警”“战区”“警卫局”“PLA”“CAPF”“PAP”“国防”“八一”“军用”“军供”“军中”“军需”“军服”“军品”“军队专供”“军队特供”“军队特制”“军品代销”“军品专营”等;军用标志物图案或者类似图案,包括军旗、军徽、武警部队徽、八一、勋章、领花、胸标、臂章等。

  通告强调,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,加强对违规生产、销售“军”字号烟酒等商品和涉军商标注册监管,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,对拒不整改、顶风违法违规的,依法依规严肃查处。(刘琦)

分享到:

上一篇:酒庄网播报 泸州老窖拟近48亿元 投资智能酿造技改项目
下一篇:酒庄网播报 2021全国酿酒产业销售8686亿